绘制物标

使用说明

在海图中绘制物标是为了准确标识和记录重要的地理特征或航行辅助信息,使海图更具实用性和准确性。通常在创建或更新海图时需要绘制物标,尤其在以下情形下:

  • 新增地理特征或设施:当海上区域内有新的锚泊区、浮标、航标等设施需要标注时。
  • 修订现有物标信息:在已有物标位置、属性信息或外观发生变化时,需重新绘制或编辑物标。
  • 数据整合或标准化:为使不同来源的数据在海图中保持一致性和标准化时,可能需要重新绘制物标。

操作步骤

以绘制点状锚泊区物标为例,具体操作如下:

  1. 打开海图分组:打开需要绘制物标的可编辑海图分组到地图窗口。
  2. 进入绘制模式:对象操作选项卡 -> 对象绘制组 -> 点击绘制物标按钮,界面右侧会弹出绘制物标面板。
  3. 选择物标类型:面板中,后缀字母区分物标类型:_P表示点,_A表示面,_L表示线。您可以通过点击工具条上的“大图标”或“详细”按钮切换物标信息显示方式,或在搜索框中输入拼音、简称或中文名称快速定位。
  4. 绘制物标:在面板中选择锚泊区_P的物标类型,在当前窗口中直接进行绘制。鼠标悬停时,按下 Tab 键可激活XY坐标输入框并输入物标的坐标。
    • 绘制的物标将自动存储在分组中对应的特征数据集中。如果当前海图分组中不存在该特征数据集,会自动生成相应的数据集。

  5. 修改物标属性:绘制完成后,可在属性面板中修改物标的属性值以满足具体需求。

  6. 保存绘制:确认无误后,通过 Ctrl + S 保存绘制和编辑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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