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合


组合功能将当前图层中任意对象(相同类型或不同类型的几何对象)组合成一个复合对象。

使用说明

  • 对相同或不同类型对象进行组合操作生成一个新的复合对象。对于线和面图层中的相同类型的对象可以进行组合。对 CAD 复合图层中的不同类型的对象可以进行组合。
  • 新生成的复合对象的属性信息中系统字段(除 SmUserID 外)由系统赋值,字段 SmUserID 和非系统字段继承参与组合的对象中 SmID 值最小的对象的相应信息。
  • 支持对跨图层的几何对象进行组合。
  • 在点数据集中,不支持点对象的组合。
  • 对象重叠面个数为偶数时,组合后此区域显示为白色,是结果数据的一部分。

操作步骤

  1. 在图层可编辑状态下,选中两个或者多个对象。
  2. 在“ 对象操作 ”选项卡上的“ 对象编辑 ”组的 Gallery 控件中,单击“ 组合 ”按钮,对选中的对象进行组合。

或执行下列操作:

单击鼠标右键,在弹出的右键菜单中选择“ 组合 ”命令即可。

组合与合并的区别

  • 合并只能对同一类型的对象进行操作,而组合可以对不同类型的对象进行操作。
  • 合并不能对点对象进行操作,而组合能对文本对象、复合数据集中的点对象进行操作。

pic1

注意事项

  • 在面图层中进行组合操作后,面对象两两叠加的部分为白色,其为结果一部分,并非缺失。
  • 当进行组合的面对象之间存在包含关系时,按岛洞多边形处理,结果也与岛洞多边形结果一致。

相关主题

合并

对象编辑概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