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门 /界面管理 /管理窗口 /全屏 /全屏使用说明 全屏功能实现将当前窗口充满整个屏幕进行显示。它是以一种独特的显示方式,即在全屏状态下,当前窗口去掉所有屏幕组件元素,如功能区、滚动条、输出窗口等,整个屏幕全部用来显示窗口的地图、场景或者布局内容,以便在当前屏幕上显示更多的内容。 全屏显示与窗口模式中的任何一种都不会冲突,在任何一种窗口模式下,都可以将当前窗口全屏显示。 在当前窗口中存在地图窗口(布局窗口或场景窗口)的情况下,全屏功能可用。 操作说明 在“ 视图 ”选项卡的“ 窗口 ”组中,单击“全屏”按钮,或者按 F11快捷键,则当前窗口将全屏显示。 按 Esc 键或者再次按 F11 快捷键退出全屏状态。 相关主题 关于窗口模式 切换窗口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