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并
使用说明
实际应用中,我们可能需要对对象进行合并操作。例如:当您想在全国行政区划图上把黑龙江、吉林、辽宁三省合并为东北区,则可以选中东北三省三个面对象,使用合并运算,合成东北区。合并支持面对象或线对象 。
在进行合并操作时,还会出现多种特殊情况,下面对这些情况分别进行说明。
- 当前图层为面图层
- 如果参与对象运算的面相交于点,则这些面对象被合并成一个复杂面对象(如下图为生成一个具有两个子对象的复杂面对象)。
- 如果参与对象运算的面相交于线,则这些面对象间的相邻边线将消失,合并成一个简单面对象。
- 如果参与对象运算的面相交于面,则重新合并成一个简单面对象。
- 如果参与对象运算的面不相交,彼此不相邻,则合并后会生成一个复杂面对象(如下图为生成一个具有三个子对象的复杂面对象)。
- 如果参与对象运算的面相交于点,则这些面对象被合并成一个复杂面对象(如下图为生成一个具有两个子对象的复杂面对象)。
- 当前图层为复合图层
- 在 CAD 图层中,线对象、曲线对象、椭圆弧对象、圆弧对象参与运算后,生成的新对象的类型为线对象;面对象、矩形对象、圆对象、斜椭圆对象参与运算后,生成的新对象的类型为面对象。
- 跨图层合并
- 跨图层合并时,其他图层的选中的对象都会与当前编辑图层中的对象进行合并运算。操作后只有当前编辑图层的对象发生改变,其他图层的对象不会发生变化。在开启多图层编辑时,可在合并窗口中选择保留哪个对象。支持设置是否删除非当前选中的编辑图层中的对象。
功能入口
- 对象操作选项卡->对象编辑组->合并。
- 地图窗口中->右键菜单->合并按钮。
操作步骤
- 在图层可编辑状态下,选中两个或者多个对象。
- 在对象操作选项卡的对象编辑组的 Gallery 控件中,单击合并按钮,弹出合并对话框。然后在对话框中设置以下参数:
- 编辑图层:显示要对其进行编辑的图层。不可手动修改,由所选的保存对象所决定。
- 保存对象:在保存对象输入框下拉项中选择要保留的对象,选中对象将在地图中高亮显示。
- 保存对象的属性:此处将显示保存对象中所选对象的属性信息,也是合并后对象的属性信息,支持手动修改字段值。
- 删除源对象:仅在跨图层合并对象时可用。用于设置在跨图层合并对象时,是否删除非当前编辑图层中的对象,默认不勾选。若勾选,合并后将自动删除非当前编辑图层中的对象;若不勾选,则保留非当前编辑图层中的对象。
- 设置完以上参数后,单击确定按钮,完成对象的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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