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图就是按照一定的数字法则、运算符号系统,概括地将地图或其他星球的空间现象,以二维或多维、静态或动态可视化形式,综合概括、模型模拟等手段缩小表示在一定载体上,科学的反映出自然和社会经济现象的分布特征及其相互关系。
地图由一个或多个图层叠加而成,而图层是对数据集的引用并采用特定风格对数据集的显示。地图中定义了各图层的名称、显示风格、视野范围、图层状态和图层顺序等信息,保存地图时这些信息都将一起保存下来。地图窗口中的图层风格可以通过修改图层风格或制作专题地图进行修改。在地图窗口中可以对图层中的几何对象进行可视化编辑,如改变对象的位置、大小和形状等,这些操作都会直接反映到图层对应的数据集中,也就是说,编辑图层实质上是编辑与图层关联的数据集。
地图的特征
- 有特殊的数学法则产生的可量测性,特殊的数学法则包含地图投影、地图比例尺和地图定向三个方面;
- 有使用地图语言表示事物所产生的直观性,地图上表示各种复杂的自然和人文都是通过地图语言来实现的,地图语言包括地图符号和地图注记两部分;
- 地图必须经过科学概括,缩小了的地图不可能容纳地面所有现象;
- 地图具有完整的符号系统,地图表现的客体主要是地球,地球上具有数量及其庞大的地理信息,包括自然和社会经济现象,需要通过完整的符号系统,才能准确的表达这种现象。
- 地图是地理信息的载体,地图容纳和储存了数据量巨大的信息,而作为信息的载体,可以是传统概念上的纸质地图、实体模型,可以是各种电子地图,也可以是触觉地图等。
地图分类
地图分类是根据地图某些特点与指标对齐进行归类与区分,可按多种标准与方法分类,如地图内容、地图比例尺、制图范围、地图用途、地图形式等。
1. 按地图内容分类
根据地图内容可将地图分为普通地图和专题地图两大类,按内容分类是最基础的地图分类。
- 普通地图:是指表示地理景观外貌的地图,具体说就是以相对平衡的详细程度表示地球表面各种自然现象和社会经济现象,如居民地、交通网、水系、地形地貌、土质植被和境界线等地面基本要素为主要制图对象的地图。同时,普通地图又可分为地形图和地理图。
- 专题地图:是指根据专业方面的需求,突出表示某一种或几种主题要素现象的地图,专题地图由专题内容和地理基础两部分构成,专题内容是指图上突出表示的自然或社会经济现象及其相关特征;地理基础是指用来标明专题要素空间位置与地理背景的普通地图内容,主要有经纬网、水系、境界、居民地等。
根据专题地图制图对象的不同主要分为自然地图和人文社会经济地图两大类,反映自然各要素或现象的地图属于自然地图,包括地质、地貌、地球物理、气候、水文、海洋、土壤、植被、动物等各类专题地图;反映人类社会的经济及其他领域的失误或现象的地图属于人文地图,包括人口地、经济、工业、农业、政区、交通运输、土地利用、文化等各类专题图。20世纪70年代以来,还出现了一类反映人类与自然环境关系的地图,即环境地图,包括生态环境、环境污染、自然灾害、自然保护与更新、疾病与医疗地理、全球变化等各类专题图。
2. 按地图比例尺分类
按地图比例尺分类,可分为大比例尺地图、中比例尺地图和小比例尺地图3种:
- 大比例尺地图:是指比例尺大于或等于1:10万的地图,如1:10万、1:5万、1:2.5万、1:1万、1:5000及更大比例尺等。能详尽而精确地表示地面的地形、地物或某种专题要素,往往是在实测或实地调查的基础上编制而成的普通与专题地图。作为地市、县乡规划及工程项目设计施工和专业详细调查或专题研究使用,可进行图上量算或者作为编制中小比例尺地图的基础资料。
- 中比例尺地图:是指比例尺小于1:10万,大于1:100万的地图,如:1:25万、1:50万等。它标志的内容比较简单,根据大比例尺地图或有卫星图像经过地图概括编制而成的普通与专题地图,可供全国性部门和升级机关作总体规划、专业普查等使用。
- 小比例尺地图:是指小于或等于1:100万的地图,如:1:100万、1:150万、1:200万等,这种地图随着比例尺的虽小,内容概括程度增大,集合精度相对降低,用以表示制图区域的总体特点以及地理分布规律和区域差异等普通与专题图,主要用在全国或跨省大范围的一半规律性参考及科学知识普及等方面。
3. 按制图区域分类
按制图区域分类一般是按行政区大小、自然区域、星球不同为标志划分的。
- 按行政区域地图可分为世界地图、半球地图、大洋地图、分洲地图、分国地图、分省地图、分县地图、城市地图等行政区域划分地图。
- 按自然区域可划分为黄河流域、长江流域、青藏高原、华北平原、海区图等。
- 按星球划分扩大了地图的定义,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除地球图以外,还会有月球图、火星图或其他星球的地图等类型。
4. 按地图用途分类
按地图用途分类即按用图者使用的范围和地图用于解决特定问题的性质区分为各种专门地图,这里所说的专门地图不是地图的一种分类,可以是普通地图,也可以是专题地图。
- 通用地图:适用于广大的读者,如比例尺地形图、地理图、旅游交通图、城市街区图、行政区划图等。
- 专用地图:是指根据某一部门的特殊要求,制作具有专门用途的地图,其类型主要有教学图、宣传图、航海图、航空图、宇航图、导航图、公路交通图、旅游图、水利图、农业图、环境图、灾害图、规划图、工程图、传媒图等。
- 特种地图:只用非常规形式显示的地图或除纸介质外还可用特殊介质与材料所制作的地图,包括数字地图、电子地图、屏幕地图、多媒体地图、互联网地图、立体地图、触觉地图、发光地图、丝绸地图、工艺品地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