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续对象

功能说明

延续对象功能用于从现有线对象的终点开始继续绘制该线,从而实现分段编辑。多用于等高线、道路等较长的线状对象无法一次性完成绘制的场景,后续再次编辑时可使用该功能延续上一次的编辑。

开启图层编辑状态后才可用。

功能入口

  • 对象操作选项卡->对象编辑组下拉选框->对象运算组->延续对象

操作步骤

  1. 在可编辑图层中,选中要延续编辑的线对象。然后在对象操作选项卡的对象编辑组的 Gallery 控件中,单击对象运算分组中的延续对象按钮。或者是先单击延续对象按钮,这时地图窗口中鼠标提示:“请选择一条线对象。”然后选择一条想要延续编辑的线对象。
  2. 这时,线末端的节点会显示为红色,并且自动从此处延续上一次的编辑,单击鼠标左键进行绘制。
  3. 完成绘制后,单击鼠标右键结束即可。

注意事项:
  • 参数化对象暂不支持使用延续对象编辑,若所选对象为参数化对象时将在输出窗口中提示:所选对象为参数化对象,暂不支持使用延续对象功能。
  • 使用延续对象绘制线时,默认使用线型为折线,暂不支持切换为其他线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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