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中对象另存为数据集

使用说明

另存数据集 功能,可用于将选中的对象另存为新的数据集,也可另存到已有数据集中。使用数据为:二维点、线、面、文本数据、三维点、线、面数据以及 CAD 数据集。

:暂不支持将选中网络数据集、路由数据集中的对象另存为数据集。

操作说明

  1. 在当前窗口中,以任意一种方式选中要输出的对象。
  2. 单击鼠标右键,在弹出的右键菜单中选择 另存为数据集 命令,弹出 另存为数据集 对话框,设置下述参数即可。
  3. 图层 :用于选择选中的对象所在的图层。由于一次只能将某一个图层的选中的对象保存为新数据集,因此,当选中的对象包含于多个图层的时候,需要指定输出哪个图层的选中的对象。
  4. 字段列表 :在字段列表中选择另存选中对象时,需保留的字段名称。
  5. 数据源 :设置新输出的对象保存在的数据集所在的数据源名称。
  6. 数据集 :设置新输出的对象保存在的数据集名称,将选中对象保存在已存在的数据集中。
  7. 新建数据集 :勾选该复选框,表示将选中对象保存在新建的数据集中,设置新输出的对象保存在的数据集所在的数据源名称。
  8. 编码类型 :若将选中对象保存到新建数据集中,则可设置新数据集的编码方式。支持单字节、双字节、三字节和四字节这四种编码类型,适用于二维线数据集和面数据集。暂不支持对二维点数据集、纯属性数据集、 CAD 数据集和三维矢量数据集设置编码方式。关于编码方式的介绍内容,请参见数据集压缩编码方式
  9. 删除源对象 :若源数据集为可编辑状态,勾选该复选框,可将源数据集中的选中对象删除。